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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江开出首张“黑飞”罚单!

近日,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,我市成功查处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,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这是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正式施行、首次明确将无人机“黑飞”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以来,我市开出的首张无人机“黑飞”罚单。

近日,林口县公安局反恐与巡特警大队快速出击、精准核查,成功查处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,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据了解,当事人在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,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,公安机关依照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十九条第四款、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,责令任某某停止飞行并予以行政处罚。

据公安机关介绍,首张“黑飞”罚单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惩戒,也是《新法》施行后我市公安机关强化低空安全管控的明确信号。无人机“黑飞”是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空域管理规定,未经合法审批或登记的无人机飞行行为。其中,常见的“黑飞”情形包括未实名登记飞行、无资质操控飞行、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、在禁飞区飞行、超出报备范围飞行等。

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无人机使用者,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提前完成实名报备手续,无人驾驶航空器在UOM平台登记后,需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再次登记,并将登记的信息同步报送给属地公安机关备案,共同守护低空飞行秩序,违法“黑飞”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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