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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城民生|牡丹江“门诊慢病医保服务”优化了……

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针对近期部分慢性病患者反映的药品支付范围不明确、季度用药量不足等问题,该局已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慢性病结算范围的(试行)通知》。聚焦群众用药痛点,精准优化政策执行细则,进一步提升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服务水平。

据了解,《通知》明确“与申请疾病相关”的药品判定规则,在判定药品是否属于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时,以该病种的认定标准为基础,进行综合判定。特别强调的是:如果患者的合并症属于认定标准中所列的情形,那么治疗这些合并症所需且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,也应当纳入门诊慢性病的药品支付范围。简单来说,不能只盯着“主病”用药,合理治疗合并症的相关药品,同样要予以覆盖。

同时,规范了“长处方”药量计算与凑整规则。按照门诊慢病购药规定,执行的是三个月(12周)的“长处方”政策。但在实际执行中,部分定点机构简单按“12周=84天”配药,忽略了每个季度实际天数为90天或92天,比12周多出6到8天,导致慢病患者药品出现数天的用药缺口。为解决这一问题,《通知》明确:如果按用药量计算出现不足整盒的情况,可以按整盒凑整供应。两定机构须按该药品的最小包装单位(如最小规格的盒、瓶)进行凑整,不得随意加大规格或超量供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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